成都市统计局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
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
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
成统计发〔2017〕38号
成都高新区经发局,成都天府新区经发局,各区(市)县统计局、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市级有关部门,各调查单位:
根据四川省统计局、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川统计〔2017〕17号)精神,2017年成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即将全面开展。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
投入产出调查是一项周期性的大型国情国力调查,工作难度较大、持续时间较长,涉及所有国民经济行业及重点调查法人单位的成本费用构成和利润情况,投资项目的投资构成等。为此,各区(市)县统计局、有关主管部门和各调查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确保圆满完成调查任务。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成都市统计局成立2017年投入产出调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2017年投入产出调查工作;下设投入产出办公室,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评估、审核、汇总上报调查数据。各区(市)县统计局设立相应的投入产出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本地区2017年投入产出调查工作和投入产出调查基层数据的收集、审核和上报工作,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准确。
各调查单位要按照国家、省的有关要求,确定1名领导同志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认真组织财会、统计部门有关人员做好本次调查填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填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调查任务。
三、落实经费,合理使用
落实调查经费是顺利完成调查工作的重要前提和保障。按照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关于印发〈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开支规定〉的通知》(国统字〔2003〕74号)和川统计(2017)17号文件的要求,本次投入产出调查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各区(市)县要按照通知的要求,做好经费预算工作。
四、搞好培训,确保质量
为了保证调查的质量,各调查单位要严格按照全国和全省的调查方案进行调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的会计、统计及相关人员参加培训。有关主管部门要落实调查单位,加强业务指导,组织调查单位相关人员业务培训,严把调查质量关,确保调查数据的质量。
五、依法统计,如实填报
各调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调查方案的具体要求,如实填报调查数据。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
要充分利用本次投入产出调查资料强化内部核算和内部管理。投入产出调查取得的资料,仅限于编制投入产出表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需要,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调查对象考核、奖惩的依据。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调查对象的资料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
六、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按照国家和省要求,本次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时间安排是:2017年9月底以前完成投入产出调查的准备工作,确定调查对象;12月底以前完成调查工作布置。2018年4月10日前完成对被调查单位的培训;7月底以前完成调查资料的审核、汇总、上报。2019年12月底以前完成2017年投入产出表编制,并开展投入产出分析应用等工作。有关部门和各调查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各阶段的时间要求,安排好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2017年投入产出调查任务。
成都市统计局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
2017年8月14日